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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三条举措开展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老河口市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车市场整治行动的工作提示》通知精神,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条举措开展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动车经营主体资格,清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照、超范围经营电动车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的行为;经销“三无”、“超标”电动车,擅自改装、拼装电动车、更换大功率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等违法行为;生产、销售傍名牌仿冒商品、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等行为;对销售电动车产品作引人误解或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依法监督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义务,督促指导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销售台账和进货台账等商品质量准入退出制度。

二是采取有效方式努力促进该市电动车行业自律,配合相关部门分级约谈辖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开展自查,并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其销售的车辆已纳入产品目录;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增强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网络作用,加强消费警示,及时受理、接转、处理涉及超标电动车方面的消费或经营投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加强电动车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同时加大对电动车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经销企业违法销售不合格电动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对其存在的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虚假表示,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执法车辆63车次,检查电动车经营户64户,受理消费申投诉7件,调解成功数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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