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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与珠海国资“相恋”,如今“嫁入”省国资,易事特因何“愁嫁”?

在与珠海国资“恋爱”10个月之后,易事特最终还是要“另嫁豪门”了。

近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恒健控股拟受让东方集团及何思模持有的公司29.9%股份。

此外,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恒健控股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不低于5%股权,全部收购完成后,恒健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34.9%,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同日另行公告称,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与华发集团收购协议。

在经历了快一年的“恋爱”长跑之后,易事特为何突然转投“他人怀抱”?该公司为何如此“愁嫁”呢?事情原委究竟如何,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前者与珠海国资“相恋”,如今“嫁入”省国资,易事特因何“愁嫁”?

光伏电站(配图)

与珠海国资“相恋”

2018年11月,易事特曾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拟筹划将公司控股权转让给珠海国企华发集团,其中计划将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29.9%的股权转让给华发集团,此外华发集团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5%股权,最终华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4.9%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按照当时协议约定,易事特在此次协议签订之日收盘价格为 4.69 元/股,易事特总市值为 109.18 亿元,基于此次协议约定达成的交易条件,华发集团将按照上述收盘价格上浮 8.32%的价格即 5.08 元/股的对价,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收购此次转让方股东所持有的易事特合计 812,432,338 股股权(占易事特股本总额的 34.9 %),以完成本次交易,交易总价约为41.27亿元。

在此份股权转让协议中,双方还约定,华发集团取得易事特控股权后,将持续保持公司现有管理层稳定,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其强大的城市运营资源整合优势及业务布局资源,将积极推动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高端电源、数据中心、智慧城市&大数据、智慧能源、轨道交通智能供电系统等业务发展。

资料显示,华发集团是珠海两家龙头国企之一,也是珠海最大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和全国知名的领先企业。自2016起连续四年入榜中国企业500强,2019年最新排名为330位。华发集团现控股“华发股份”、“华金资本”、“华金国际资本”三家上市公司,目前已构建起高端服务业领域完整的生态产业链基础上,借助产业投资平台,全力进军高端制造业、大健康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已经拥有100多个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和高科技实体制造企业股权。

“分手”转投豪门

自上次《股权收购协议》协议签订后,时隔约10个月,今年9月2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各方按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聘请了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完成了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了报告,同时就相关交易事项细节进行了进一步沟通、协商,但由于交易各方对有关后续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相关方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股权转让。

就在终止转让公告发布的同一天,易事特同时宣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何思模与恒健控股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先将东方集团持有公司2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恒健控股,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恒健控股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不低于5%股权。全部收购完成后,恒健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34.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将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4.43元/股。

此次变更,易事特易主对象由对珠海国资变更为广东省国资,同样方式、同样数量股权。经测算,本次交易价格约为36亿元。

鉴于恒健控股是由广东省国资委独资投资控股的公司,因此,通过这次股权转让,易事特控股股东变身为国资身份。

公开资料显示,恒健控股成立于2007年8月20日,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由广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代表广东省政府、省国资委持有中国广核集团、中国广核电力、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央企股权,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20多家,实际控制或参股多家上市公司,覆盖基金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资本市场投资、电力、轨道交通、钢铁、航空产业、高端医疗设备、招标咨询等行业。

因何“愁嫁”?

乍看上去,易事特本次股权变更事出突然。然细细想来,却也不无原因。

在与华发集团的股权交易中,华发集团需将按照签订之日收盘价格4.69 元/股的基础上上浮 8.32%即 5.08 元/股的对价收购易事特34.9%的股权,交易总价约为41.27亿元。

而在与恒健控股的股权交易中,同样的股份数量,恒健控股按照约定的转让价格为4.43元/股,则总交易价格为36亿元。比之上次交易价格下降了约5.27亿元!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易事特最终同意本次折价转让的呢?

事实上,据公开的资料显示,易事特转让股权并非首次,早在2006年,易事特就曾出让60%股权给施耐德电气公司。不过2009年,借助金融危机的“东风”, 易事特重新回购了这部分股份。

2014年初,易事特登陆创业板,迅速开启扩张模式,大肆扩张一度让易事特经营业绩十分亮眼。2015年至2017年,该公司净利润年均增速超过60%。仅以资产规模为例,截至今年6月底,易事特总资产达127.35亿元,较其上市前夕的16.92亿元暴增了6.53倍。该公司也开始转型至高端电源装备、新能源设备等领域。然而,在降杠杆背景下,由于缺乏核心竞争力,易事特的资本扩张之路未达预期,经营业绩开始大幅下降。

而早在2017年,易事特曾筹划溢价2.3倍以29亿元天价收购宁波宜则100%股权,进军光伏制造领域,该项收购最终以失败告终。易事特弃购后,A股上市公司爱康科技将其收入囊中,交易价格仅为17.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8月2日,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以及董事长何思模本人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宣布对易事特及何思模立案调查。

2017年12月22日,易事特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罚没逾1.6亿元。

2018年5月24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书,对何思模处以没收、罚款共计约1.28亿元的最终决定。至2018年7月初,何思模足额缴纳罚没款才算告一段落。

然而,真正的危机,是易事特营收下挫、大股东股权质押过高、期末现金余额同比大幅下降等连环难题带来的紧迫局面。2018年至今年上半年,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连续双降。

根据该公司2018年各季度财报,其第二季度和第三季的营收开始出现明显下滑,尤其是第三季度营收11.4亿元,同比大幅下挫43.76%,归属净利润1.93亿元,同比下滑6.95%。此外,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4亿元,而且受到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增加所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3亿元,同比大幅锐减了111.7%。截至第三季度末,易事特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2.8亿元,环比第二季度的3.81亿元减少了1个亿。与2017年9月的10亿以上现金余额相比,更是锐减了74%。

2018年年报显示,当年总营收46.52亿元,同比大跌36.43%;净利润5.65亿元,同比下跌20.93%。到了2019年中报,其上半年营收为16.36亿元,同比大降45.26%;净利润2.69亿元,同比下降26.02%。

此外,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前,东方集团已经大比例质押了所持易事特的股份。据此前披露的信息,截至7月10日,东方集团持有公司55.85%的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2.95%;东方集团、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88%,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这意味着,东方集团、何思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易事特股份中的大部分已被质押。

鉴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实控人接近80%的股权质押率,在二级资本市场上,近两年易事特的股价早已惨遭腰斩。

柳暗花明入豪门

面对营收净利“双降”、大股东质押过高、现金流紧张等多重压力,易事特控股方一直在寻求接盘方。

在本次股权转让中,易事特公告也言明,本次交易对价后,东方集团将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质押融资款项,降低股权质押比例,解除东方集团股权质押风险。同时,纾解上市公司因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带来的融资压力。

根据易事特2019年上半年财报,从业务方面来看,该公司高端电源装备收入占比达到65.38%,同比下降27.81%;而新能源收入占比为30.99%,同比大幅下降65.22%;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设备营收占比虽然上升,但仅占3.63%。

可以看出,易事特在加大新能源方面的投入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转型阵痛:一方面主动缩减光伏业务,但另一方面新业务的大量投入却并未取得较好的回报。

此外,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也困扰着公司的发展,截止今年6月30日,易事特应收账款高达33.8亿元。

面临着老业务收入萎缩、新业务增量有限的尴尬局面,这也造成了易事特营收和净利润的双双下降,加之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经营现金流也趋紧。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2018年与华发集团的股权收购协议,最终因价格等方面的因素未达成,但是,现如今再次“联姻”广东省国资控股的恒健控股,并且交易价格由5.08元/股折价12.8%至4.43元/股,总价降低约5亿元至36亿元,大大增强了交易的可行性。而截至9月5日收盘,易事特股价报收于4.57元。

总体来看,此次易事特引入国资,既可以改善该公司的资金流状况,又可以利用国资优势强化融资能力,强化该公司更好地在新能源领域布局,必将对其长远发展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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