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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克发布澄清公告:已履行诉讼义务,此案尚在审理中

10月14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曝因欠锂电池供应商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数亿元款项,被比克电池诉诸法院,要求冻结其4000多万元财产。据公开资料显示,众泰汽车拖欠了至少十多家供货商的款项。

随后,剧情反转,有媒体发布报道,因未依法履行诉讼义务,比克电池对众泰汽车的起诉被撤回。

晚间,比克电池发布澄清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今日有媒体刊发题为“因未依法履行诉讼义务,比克电池对众泰汽车的起诉被撤回”的报道,现澄清如下: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起诉杭州杰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案,诉讼金额6.21亿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5日立案,案号(2019)浙01民初2827号。在立案后,杭州杰能动力与比克动力协商签订《和解协议书》,并承诺了具体的付款金额和日期。

比克动力对此案撤诉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和对方的付款承诺,并非不履行诉讼义务。

《和解协议书》签订后,对方未按协议履约,因此,比克动力于2019年9月2日再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杰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金浙勇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9月17日立案,案号(2019)浙01民初3430号。

比克动力已按法院要求缴纳本案诉讼费,履行了诉讼义务,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中。

特此澄清!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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