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搜索
热门搜索: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观点】中国新技术路线:节能(混动为代表)与新能源各50%

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项目专家组组长王秉刚

备受关注的新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露出真容。

9月16日,由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主办的全球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创新大会在南京举行。会上,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项目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就即将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下称新版路线图)内容做了整体介绍。

和1.0版相比,新版路线图有不小变化。

一大变化是,混合动力技术路线的分量加码,被定义为“内燃机汽车最有效的节能技术”。2035年,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代表的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比例都将占到50%。

以此为契机,新版路线图提出,“全面电驱动计划”(包括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代替明确的“禁燃时间表”。

同时,老版路线图笼统界定的动力电池,在新版路线图中,也被分为普及型、商用型和高端型3种,并确定不同的技术要求,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多样性需求。

1坚持纯电战略,混动分量加码

2017年11月,中国首次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提出了2020年、2025年和2030年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总体目标,以及分领域的技术目标。

虽然在这一版路线图中,以混合动力为代表的节能汽车、插混汽车和纯电动汽车都有相应的技术要求,线路图也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混合动力”。不过,在后来的推广中,由于无法获得补贴和路权等原因,混合动力的关注度一直较低。

在新版路线图中,混合动力的重要性再次被强化。

王秉刚在大会上表示,传统燃油车的节能任务很重要,而混合动力技术是内燃机汽车最有效的节能技术,要积极推动传统汽车实现“混动化”,包括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车全面采用“电驱动”技术,即“全面电驱动化计划”。

资料来源:王秉刚演讲PPT

在“全面电驱动化计划”之下,到2035年,除了少量非混合动力汽车,绝大多数都将是以混合动力为代表的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届时,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比例均约为50%,汽车产业基本实现电动化转型——这就是新版路线图的总体目标。

王秉刚还特别指出,用“全面电驱动计划”代替“禁燃时间表”,更符合中国国情。

资料来源:王秉刚演讲PPT

一方面,中国地域广阔,地理、气候、道路、使用环境很复杂,多元化的汽车技术和能源结构更适合国情。其次,中国是能源消耗大国,交通能源只有多元化才更加安全。也就是说,仅靠电或者石油都无法保障能源安全,加之中国以煤为主的电力结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该并举发展

在重提混合动力重要性的同时,王秉刚介绍,新版路线图重申,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不动摇。他指出,目前,中国的纯电驱动领先世界,并对全球电动汽车的发展起到促进和引导作用。未来15年,要坚持这一战略。

资料来源:王秉刚演讲PPT

2电池技术分类、电驱是重中之重

零部件技术要求方面,王秉刚透露,和老版相比,新版路线图专家组对动力电池技术的思考变化很大。

在新版路线图中,根据技术和市场对动力电池的不同要求,将动力电池分为普及型、商用型和高端型三种,兼顾性能、成本和寿命等指标,而非如老版中,主要以能量密度引导技术。

资料来源:王秉刚演讲PPT

除了动力电池,王秉刚表示,新版路线图将电驱动系统视为未来汽车产业链的重中之重。

他指出,要实现传统汽车全面电驱动化,电驱动系统是核心技术。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电驱动系统,也是各企业的重要任务。例如,混合动力的机电耦合系统就是国产品牌目前的弱点,只有解决了这点,混合动力汽车才能发展起来。

资料来源:王秉刚演讲PPT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业内关于充换电基础设施要从慢充趋向快充,从分散趋向集中的解读,王秉刚表示,新版路线图专家组并不认同。

他指出,由于各类车型的要求不同,中国的基础设施一定是多样化的,不论私人的、分散的充电基础设施,还是集中的、公共充电系统,以及换电站,都有不同的应用场景。根本上说,要尊重市场需求,选择不同的适合的基础设施。

距离第一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发布,只过了不到3年,中国和国际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坚持整体技术路线的同时,新版路线图对不同技术要求加以细化或调整,正是基于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做出的。

按照计划,很快,新版路线图将正式发布。未来15年,面对混合动力、动力电池等技术路线的较大调整,企业做好准备应对了吗?(完)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锂电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