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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车加价”成车企直营店统一操作?是个人行为还是小鹏有意而为之?

2021-12-08 11:05
极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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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新能源车的销售模式也在悄然变化。从传统经销商代为销售的模式转变为市场直营的方式,甚至还可以通过官网直接下单购买,线上线下的结合直营方式让消费者能享受到更透明的统一售价,不会再因“同城不同价”的问题而纠结;更不需要和4S店讨价还价,让购车流程变得更简单便捷。

随着特斯拉直营模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蔚来、理想、小鹏等众多造车新势力车企也都开始效仿。按理说,直营模式应该秉承着透明的定价体系,消费者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体验店购车,得到的报价应该是一致的,但偏偏小鹏汽车要“特立独行”。

近日,一位南京的陈先生表示,自己订购了一辆小鹏P7,当要提车之时却遭小鹏“临时加价”,让陈先生无法接受。

根据陈先生的描述,自己于2021年10月23日与南京当地的一家小鹏直营店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支付了5000元的定价,产品总价279,650元,后续陈先生全款提车只需要再支付剩余尾款274,650元即可。等到提车之日,陈先生到店却被告知需额外再交11,200元才可提车。

而在提车之前,陈先生再三向直营店的工作人员确认过车辆总价与交付时所需付的余款,工作人员也表示与此前签订的合同明细保持一致。根据购车合同显示,买方为陈先生,销售方为南京小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小鹏P7整车总价为279650元,其中包括定金5000元,整车尾款为274650元,双方均加盖了公章。

面对“临时加价”的行为,小鹏汽车的销售人员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反而还告知陈先生后此前签订的购车合同无效,这让陈先生感觉受到欺骗,更离谱的是,如今陈先生不仅没提到车,对于陈先生向小鹏汽车客服投诉也没有给予正面的回应。

与小鹏汽车南京江宁销售服务中心交付主管取得联系后,他表示自己对当时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或许存在销售人员算错了价格的可能性,毕竟购买新能源车涉及到国家补贴政策,很可能一开始销售人员就搞错了合同价,关于合同的具体问题还需要找当时签订的销售人员来解释。按照主管的说法,不是他对接的订单就不属于他的管辖范围,属实推卸责任、“踢皮球”。

当然,主管还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政府对30万以内的新能源汽车有一定补贴,如果车合同价超过了30万就不会享受补贴,所以才写低了合同上的价格,交付时再补齐费用,这是统一操作”

言外之意,店内所有交付的车辆都是按照同样的“操作”签订买卖合同的。主管的这番言论顿时在网上引起热议,相比于加价提车,网友更关注的点在于直营店的此番“操作”是否涉及“骗补”。

根据当下的新能源补贴政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需要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当然,不同地方也会出台相关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从《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来看,“私家车每辆补贴3.5万元,公交车每辆补贴30万元”;“按季申领,分级申报,私家车补贴分拨给4S店”。

再对比销售主管给出的说法,合同价超过了30万不能享受补贴,通过写低合同上的价格获得补贴,交付时再补齐费用,这样的操作方式难道不存在“骗补”的嫌疑?

且不说是否存在“骗补”行为,就小鹏直营店“肆意加价”的行为就已经侵犯了陈先生的消费者权益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即4S店销售在合同约定价格的情况将不能再次额外收取费用,直营店实际提车价格与合同价格不一样,无疑是侵犯了陈先生的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且双方此前签订合同有效,如果小鹏直营店执意加价,就涉及到合同条款的变更,变更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陈先生不同意加价,那小鹏直营店理应按原合同约定的车款履行车辆的交付义务。

至此,事件就告一段落了。这场“闹剧”无疑让小鹏汽车得不偿失,不仅引发舆论风波,还自损其品牌形象;但也排除个别人为一己私利,在销售过程中做文章,出现“恶意加价、变相加价”等状况,但最终损害的还是品牌的形象。所以不仅是小鹏汽车,所以的造车新势力都一样,除了需要维护销售交付、客户运维的建设,更要加强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避免做出损害品牌形象、声誉的行为,否则得不偿失。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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