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12月11日工信部开始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一出立即引起锂离子电池行业极大地关注。此前工信部发布《2014年上半年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运行情况》就明确指出,2014年上半年,全行业总产值接近400亿元人民币,产业格局和新技术应用出现亮点,并预计下半年国内锂离子电池行业可能出现跳跃式增长,年总产值有望突破1000亿元。年总产值的急剧膨胀当然会引起资本的竞相追逐,在此形势下行业标准亟待规范确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型锂离子电池市场份额约为总量的87%;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占比接近10%;储能型锂离子电池占比约3%。下半年及今后几年的消费型锂电池增长放缓而动力型及储能型锂电池需求将迎来爆发式增长;无疑这对锂电行业的结构会有较为深刻的影响,动力型及储能型锂离子电池产业面临着产能和技术方面的双重压力,这些都需要确立明确的行业标准,未雨绸缪引导行业走向健康发展的路径。下面笔者就意见稿里的六大热点问题做进一步的延伸解读,使得相关从业者对意见稿有个明晰认识。
一、技术水平低的行业项目将被淘汰
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对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组织论证。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从该项要求来看,此规定是基于对未来市场的预判,即未来几年国内市场更需要技术含量高、质量优、成本低的产品,来提高下游相关应用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就新能源汽车来说,相比于日本氢燃料电池来说我国更倾向于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的电动汽车。而且自身掌握核心技术,发展水平也处在世界前列,新能源汽车产业被寄予厚望,当然这很大程度上依赖锂离子电池技术创新和成本的降低。在这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对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甚至是储能及消费电子产业保持持续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此外,笔者也注意到近期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在不断扩大产能,这种现象在国际上也很普遍,除特斯拉之外包括大众、戴姆勒要么扩大旗下电池厂产能要么入股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但是这些企业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单纯的扩大产能,而是注资扩大产能的同时都提出了提高锂离子电池蓄电容量及安全性的要求。无疑这才是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的方向,而不能以投机性的盈利为目的。所以标准中强调这一点是十分必要的。
二、产能门槛高
企业应满足以下规模要求: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相比于工信部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提到拟规定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生产企业年产能不低于2亿瓦时的要求,《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相对较低,也为很明显的区分开了部分企业的层次。这样很好的防止了部分企业一窝蜂发展汽车动力蓄电池,为储能和消费型锂离子电池消费需求保留了很大的空间。而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年产能要求也很高,这很大程度上保证规模化生产,预计在此标准下很多不达标的企业或谋求联合重组或被大企业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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