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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10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四大方面:

1、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

2、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3、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

4、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根据《规划》,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在《规划》得到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之前的2019年12月3日,工信部已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

从本次获得通过的《规划》所公布的内容看,《规划》提到的四大发展方向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并且更加务实。

例如,上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四项内容,在此前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均有提及,除了第三项的“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一句带过之外,另外三项中,会议内容的表述与此前的意见稿相比稍有微调或调整。

会议提出,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这里的显著调整是快充这一充电方式的地位。此前意见稿在此处的相关表述是,“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形成适度超前、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网络。”至于换电,仍是“鼓励开展”。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官方在产业规划中明确了将对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尽管这个方向已经在补贴政策等文件中有所表示,但此前的产业规划并未提及。

在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方面,方向不变,细节调整。会议提出,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而在此前的意见稿中,同样时间限制、同样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比例是100%。由此可见,终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步调上更加务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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