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间,赣锋锂业(00246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于2022年1月24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赣锋锂业表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图:赣锋锂业公告
二级市场上,7月4日,赣锋锂业开盘跌逾7%,期间震荡走高,截至当日午间收盘,赣锋锂业报109.26元/股,下跌2.65元/股或2.37%,总市值为2202亿元。
究竟是涉嫌哪家上市公司
公告发出后,立即引发市场热议,有三点疑问被广泛讨论猜测。
一是“究竟涉嫌哪家上市公司?”赣锋锂业并未在公告中明确 “A股某上市公司”的具体所指以及“内幕交易”的细节。
市场上对“某上市公司”的猜测对象包括腾远钴业(301219.SZ)、智慧农业(000816.SZ)等。后据财联社报道,可靠信源称“某上市公司”并非智慧农业。
后又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表示,公司被证监会立案,主要的原因是,2020年6月份,公司在与江特电机洽谈并购事宜期间,购买了江特电机的股票。
关于赣锋锂业与江特电机并购的细节,现暂不表,下文会具体展开。
二是1月份公司就被立案,为什么7月才收到立案告知书。
据了解,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立案调查后,一般会将《立案告知书》在5个交易日内送达给立案主体。若是派出机构立案,则需备案获通过后再去送达。因此,若派出机构备案期间可能需要补充调查,提交更多证据才能达到立案标准。理论上,这并不影响调查进展。立案调查后,无特殊情况下,内幕交易类案件会在6个月内移交处罚审理。
针对投资者较为关心的,为何时隔半年多才对外公告?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表示,“在《行政处罚法》和证监会行政处罚配套规章中,没有规定《立案通知》送达到当事人的时间要求。”
三是会怎样进行处罚?
杨兆全律师表示,“立案是证券违法处罚的一个重要程序,表明监管机构已经收集到基本的违法证据,2020年3月份实施的新《证券法》,加重了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对内幕交易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且最低处罚起点也提高到了50万元。单位违法的,除了对单位处以上述处罚外,对个人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也透露,“这个立案调查,公司可能会受到一些罚款的处罚。”李良彬还表示,对公司未来再融资等方面可能会有一年左右的影响。
赣锋锂业与江特电机
来自每日经济新闻的消息显示,李良彬表示,赣锋锂业持有江特电机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一个多月,至于具体当时购买了多少股数,他没有透露。
李良彬称,赣锋锂业2020年6月18日开始与江特电机接触,商谈并购事宜,随后的6月23日购买了江特电机股票,彼时江特电机已经被“*ST”,当日*ST江特收盘价为1.62元。
“然后我们7月份跟江特电机正式签了并购协议,并发了公告,所以他们(监管)认为我们这个行为构成了内幕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赣锋锂业2020年各季报和年报,并未显示其持有A股公司股票的记录,同时也未查询到其和江特电机洽谈并购事项的信息。
维科网锂电以“江特电机”为关键词,查询赣锋锂业公告发现,涉及江特电机的公告共两条。
图:巨潮资讯网
2020年8月19日,赣锋锂业披露,公司与江特电机、江特电机全资子公司江特矿业、江特矿业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在江西省新余市签订锂盐生产线合作协议,江特电机及其子公司拟将其于江西省宜春市的锂盐生产线及其所在土地及厂房按照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全权交付予赣锋锂业自主进行生产、经营与管理,并享有全部经营收益及承担所有经营损失。合作期限30个月,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期间赣锋锂业共计应向*ST江特及其子公司支付合作管理费1.92亿元。
但是2个月之后,赣锋锂业就发布了终止合作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与江特电机及其子公司签署了《关于锂盐生产线之合作终止协议》,因双方未能就锂盐生产线技术改造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经慎重考虑共同决定放弃本次合作并终止履行上述合作协议。
关于江特电机
江特电机主营业务为锂云母采选及碳酸锂加工、特种电机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动机、机械产品、碳酸锂、锂矿采选品、汽车等。
目前,江特电机拥有锂云母和锂辉石制备碳酸锂及氢氧化锂的生产线4条,完全达产后年产能将超过3万吨/年。
今年一季度,江特电机实现营收13.55亿元,同比增长15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亿元,同比暴涨809.81%。
资源方面,江特电机在宜春地区拥有锂瓷石矿2处采矿权和5处探矿权,合计持有或控制的锂矿资源量1亿吨以上,排名国内锂矿(辉石+云母)首位,且Li2O品位在0.55%以上,远高于宜春地区普遍的0.38%品位。
其中,有3处探矿权正在积极推进“探转采”工作,包括茜坑锂矿、宜丰县牌楼含锂瓷石矿、宜丰县梅家含锂瓷石矿。
其中茜坑锂矿最受关注,主要原因在于该矿曾险些被查封。今年3月17日,袁州区人民法院根据赵卫东的申请,做出了查封茜坑锂矿的探矿权以及狮子岭矿区含锂瓷石矿的采矿权等民事裁定。3月21日,江特电机以赵卫东诉请的损益价值仅为20%计1900多万元,并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供等值担保财产,请求变更保全标的物。
对此,袁州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冻结江特电机名下银行存款1950万元,同时解除3月17日作出的民事裁定。
本月初,江特电机在调研活动中表示,茜坑锂矿“探转采”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中,公司目前已经在进行采矿相关配套的建设工作,以便在获得采矿证后,第一时间进行锂矿开采。茜坑申请许可开采规模为300万吨/年,“探转采”工作完成后,公司锂盐生产所需的锂云母自供率将进一步提升。
此外,江特电机于去年12月9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这也直接给江特电机造成了两大损失,一个是直接的赔偿,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进行索赔;另一个是筹资渠道限制,一段时间内很难通过增发股票来筹集资金。
因赣锋锂业回应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与江特电机有关,市场纷纷猜测江特电机此次被立案调查或与赣锋锂业有关。
对此,江特电机今日(7月4日)在互动平台表示,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与赣锋锂业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赣锋锂业本次被立案的相关信息。
目前证监会对江特电机的现场调查已完毕,截止目前还未有调查结果出具。
此外,江特电机在本月初的调研活动中表示,公司正积极推动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
维科网锂电注意到,2021年9月13日,江特电机公告,公司与国轩高科在江西宜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电池级碳酸锂领域开展合作。
在此之前,国轩高科已经在宜春经开区投资115亿元,打造锂电新能源项目产业集群,已经开工建设。
目前,江特电机与国轩高科的战略协议正在履行中。就此来看,合作基础有了,江特电机有锂矿资源,国轩高科有供应需求,双方联姻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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