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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行业一周要闻:骗补名单掀起议论风暴 资本风云反复上演

  7.曙光股份与东软睿驰/三星SDI设合资公司

  曙光股份9月6日晚公告,公司决定投资3500万元与东软睿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三星SDI株式会社在大连市共同投资设立睿驰新能源动力系统(大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与充电机。

  据了解,睿驰新能源动力系统(大连)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与充电机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等。东软睿驰、曙光股份和三星SDI分别出资5000万元、3500万元和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分别为50%、35%和15%。

  8. 东旭光电: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投资总额将达16.5亿元

  东旭光电9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上海碳源汇谷与泰州产业园管委会决定签订《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就上海碳源汇谷泰州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项目扩大投资规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项目投资总额由此前公告的5亿元增至16.5亿元。

  据介绍,泰州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项目分两期建设,2016年12月动工建设一期生产线,建设周期12个月。一期建设年产10吨石墨烯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吨石墨烯包覆磷酸铁锂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吨石墨烯包覆三元材料生产线一条,年产2000吨石墨烯包覆负极材料生产线一条,年产0.2GWH的石墨烯基锂离子电芯和pack生产线一条。二期建设年产90吨石墨烯生产线一条,年产2000吨石墨烯包覆磷酸铁锂生产线一条,年产2000吨石墨烯包覆三元材料生产线一条,年产3000吨石墨烯包覆负极材料生产线一条,年产0.8GWH的石墨烯基锂离子电芯和pack生产线一条。

  9.大众将与江淮汽车合资造电动车

  江淮汽车9月7日与大众汽车(中国)签署合资合作谅解备忘录,称正评估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成立合资企业可行性。

  谅解备忘录中提到,双方组建的联合工作组将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建立商业模型,力争在备忘录签订后的五个月内商定并签署正式协议。合作意向为以新能源汽车产品为基础,成立一家研产销一体的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各缴纳50%。

  10.特斯拉Model S荷兰撞树起惨祸 电池掉落起火

  外媒报道,一辆特斯拉Model S电动轿车9月7日在荷兰发生车祸,撞上了路边的大树,驾车的荷兰男子当场死亡。车上的电池掉落起火并且难以熄灭。

  特斯拉表示,将与荷兰当局合作查明事故原因,并将尽快公布结果。该公司一位发言人表示,目前不清楚这辆车发生事故时是否在使用“Autopilot”(自动驾驶)模式。

  11露笑科技:拟12亿元收购爱多能源及上海正昀

  露笑科技9月7日晚公告,公司拟支付现金4.5亿元及以12.42元/股发行6039万股,购买爱多能源及上海正昀100%股权,分别作价6亿元。

  交易完成后,爱多能源、上海正昀将成为露笑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光伏电池及组件、动力锂电池的开发及生产有望成为公司未来盈利的重要增长点。

  12. 财政部对新能源汽车骗补处罚文件出台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近期联合下发文件,对2015年新能源汽车尤其新能源客车骗补情况的处罚做出了详细规定。对新能源汽车补助清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对专员办已检查的企业,按检查结果清算补助资金。

  (一)对车辆未生产或出厂,违规提前办理机动车牌照的企业,对问题车辆不予补助,自2016年起取消上述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格,视整改情况再按程序重新对其财政补贴资格予以审批。对该类企业2015年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按规定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财政部将按规定对该类企业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另行下达),罚款交清后,方可清算。对恶意骗补,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2015年生产销售的全部车辆不予补助,收回已预拨的2015年全部补贴资金,取消其整车生产资质。

  (二)对销售的车辆未安装电池或电池安装不足、容量不够、产品关键指标与《公告》不符等情况,收回2013、2014年问题车辆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补助。财政部将按规定对该类企业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另行下达),罚款交清后,方可清算。该类企业2015年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按规定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清算。

  (三)对于车辆符合出厂标准,但出售对象是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且车辆闲置、提前谋取补助企业的相关车辆,收回已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待车辆销售给终端用户并实际运行使用后,再按实际交付并运行使用年度的补助标准申报清算。

  (四)车辆交付给终端用户,但实际未运行使用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包括2016年2月底前生产企业将车辆销售给非关联方的用户但用户未提车或用户已提车但未实际运行使用以及车辆处于返厂闲置状态的,暂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清算。下一年度实际运行使用后可按程序申报其余50%补助资金。如仍处于闲置状态的,取消补助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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