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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款、赔款、受罚、专利拍卖……这家动力电池企业“黄了”

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简称“德朗能”)官司不断、麻烦不断。

7月12日,来自企查查转载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显示,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已经完成,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民事判决书(2020 粤0106民初7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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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裁判结果为:

一、被告德朗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小鹏汽车退还货款930518.4元及利息(以930518.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0年3月11日起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德朗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小鹏汽车支付经济损失共计1926950元;

三、驳回原告小鹏汽车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835元,保全费5000元,合共84835元,由原告小鹏汽车负担50175元,被告德朗能负担346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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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同样是7月12日,来自企查查转载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显示,德朗能及其全资子公司德朗能(张家港)等,与双杰电气之间的票据追索权纠纷也完成了民事一审(2021 苏0582民初5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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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裁判结果为:

一、被告德朗能及其全资子公司德朗能(张家港)、浙江伊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双杰电气票据100万元及利息;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双杰电气已支出的诉讼费13939元;

案件受理费7022元由原告双杰电气负担59元,由被告负担6963元。

该案件的裁判日期是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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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下面重点看小鹏汽车起诉德朗能的始末。

关于小鹏汽车起诉动力电池供应商德朗能一事,其实已经是比较早的时候了,那时小鹏汽车处于初创阶段。据了解,目前小鹏汽车动力电池产品全部为宁德时代提供。

民事判决书显示,经法院查明,2017年9月25日,小鹏汽车与德朗能签订《供货保障协议》,约定德朗能向小鹏汽车供应锂离子电池INR18650-320。

小鹏汽车以采购订单形式向德朗能订货,德朗能予以回签的方式成立;德朗能在货物出厂前,应根据小鹏汽车书面认可的或小鹏汽车指定的检验标准,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随货物附带《出厂检验报告》。

合同附件《价格协议》载明电池单价为13.5元,单台车用量4032,货款结算周期90天,付款方式为预付30%,尾款90天付。

在这里,其实可以计算当时小鹏汽车所用的电芯的成本了,那就是13.5元*4032=54432元。

为证明德朗能所供应的电芯存在质量问题,小鹏汽车提交了以下证据:

1、外委试验项目验收单等,拟证明德朗能电芯未通过整车级耐久试验,该试验中暴露出德朗能电芯衰减严重;

2、David2.0电池模组过放电试验实验报告,载明实验对象德朗能电池模组1个,实验结论为1C放电60至63分钟后,电池模组发生漏液情况;

3、小鹏汽车客户8D报告,载明“12月初出货给小鹏汽车的电芯,组装成电池包装配到汽车上行使约2万公里后,发现一个电池包中有模组的压降很快,经过确认,为11号模组第4串34号电芯,5号模组第1串中33号电芯压降异常”;

4、出货电芯的主要风险说明,载明“通过对小鹏汽车投诉高压降电池的物性,内部结构,深度拆解等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出货电池可能具有以下风险:出货电芯存在一定比例的内部微小短路风险,且部分电芯在工厂出货前未能被有效检出;目前使用的隔膜存在一定比例光点,这类光点在Hi-pot测试时可能被击穿,进而形成微小穿孔,该类穿孔对电池高自放电存在一定风险;由于管理问题,出货电芯中存在外部短路,钢壳和端子凹坑等品质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一些潜在风险”;

5、小鹏汽车客户8D报告,载明“3月6号到货小鹏汽车的电池,在电池壳身上有腐蚀发黑,并且部分电池盖帽上有黑点现象”;

6、往来邮件及DLG3.2Ah电池整改方案,拟证明德朗能为对应电芯品质问题制定的整改计划。

小鹏汽车主张上述证据2-5均是德朗能针对其供应给原告的电芯所做出的报告,并提交了双方的往来邮件予以证实。邮件显示,上述证据2-5系德朗能于2018年3月9日通过附件形式发送给小鹏汽车,德朗能在邮件内容中表示将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深入整改。

小鹏汽车主张双方已协商一致将全部电芯退回给德朗能,且德朗能已收到小鹏汽车全部退货电芯。

但是,小鹏汽车仍存在下列损失:

一、在试验、测试、定型、公告阶段的损失(金额共计1699234元);

二、在量产阶段的损失(金额共计4547186.2元);

三、国家、地方补贴损失(金额共计891000元)。

法院认为,小鹏汽车的订单数量总共为563410颗,已退货数量为438803颗,实际交货数量为124607只,金额合计1651361.6元。据此,在无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认定小鹏汽车尚有124607颗电池未退回给德朗能。小鹏汽车已支付货款金额为2581880元,扣除上述未退回部分电池的金额1651361.6元,德朗能应退回原告电池货款930518.4元(2581880元-1651361.6元=930518.4元)。

小鹏汽车的其它损失方面,法院根据提交证据的情况,裁判德朗能向小鹏汽车支付经济损失共计1926950元。

在该案的裁判中,德朗能未到庭应诉。裁判的日期是2021年3月31日。

OFweek锂电网注意到,成立于2014年的小鹏汽车,2020年8月27日已正式登陆纽交所,股票代码为“XPEV”。

2021年6月23日,据彭博社报道,小鹏汽车(XPEV.N)已获得港交所批准上市,拟融资20亿美元(约130亿人民币)。

汽车销量方面,今年6月,小鹏6月交付量达6565台,较5月的5686台环比大增15%,同比增长高达617%。

今年第二季度,小鹏总交付辆达到17398台,达成史上最强季度交付成绩。截至今年6月底,小鹏汽车上半年累计交付量达到30738台,已经超过2020年全年的交付量。

翘翘板另一边的德朗能,成立于2009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是吴江锋,注册资本为1.76亿元。已经退市的美都能源曾于2016年11月以约3.97亿元收购德朗能共计49.597%的股权。

2017年,德朗能曾高居中国新能源乘用车电池装机量排行榜前十,位居第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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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生态环境视点

但是在美都能源收购德朗能49.597%的股权后,德朗能业绩承诺未能完成,并且存在未按期释放产能、产品合格率不高、设备折旧要计提等问题。

最近的2021年7月9日,德朗能全资子公司德朗能(张家港)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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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不止于此,德朗能(张家港)于2021年7月份,因倾倒固废或其它违法等事项,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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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德朗能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宁波奉化德朗能,则有一系列的专利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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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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